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0-12-29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与取用水有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明确节水评价的内容、技术方法与有关标准,水利部制定了《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要高度重视节水评价工作,把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与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对节水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评估。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节水评价登记制度,把节水评价渗透到规划和建设项目各个环节中去,切实把好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节水评价关。各市和厅机关有关处室要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如实填写《2019年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统计表》,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人:刘昭,电话:86974110,15508693120

附件: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pdf

      

山东省水利厅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