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落实节水激励政策 建立多元化节水投入机制
时间:2021-03-17 来源: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近年来,为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促进各行业各领域节水,山东省各部门出台一系列节水激励配套政策措施,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不断拓宽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节水领域的渠道,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节水效益。据初步统计,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222.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1.72%、13.56%,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 

一是制定完善节水奖补政策。2017年以来,先后发布《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修订《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2019年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公共财政对节水工作的投入,实行节水奖励补贴制度,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台节能节水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等等,做出明确规定。2017年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规定超定额用水累计加价形成的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为摸清全省节水激励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2020年省节水办组织开展了节水激励机制建设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落实节水奖补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实行节水工作奖励补助、落实支持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完善水价补贴政策、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等内容,下步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力争早日印发实施。青岛市完善了与再生水利用实际成本相适应的财政补贴机制,新泰市、宁阳县分别出台《新泰市节约用水奖惩规定》《宁阳县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济宁市财政近年来共发放节水专项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 

二是对节水载体建设进行补助。近年来,山东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水利部公布命名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补助100万元,有力地调动了各地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为切实解决各地节水载体建设缺乏资金补助问题,2020年省水利厅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向各市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81万元,统筹用于节水型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下一步将争取省财政等部门加大补助力度,同时鼓励指导市县各级对于节水载体建设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补助,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2020年东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对节水工作综合评定前3位的工业企业、前2位的工业园区,由市财政给予资金奖励。淄博、德州、菏泽等市筹集财政资金为重点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引导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 

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山东省认真执行水资源税征收管理规定,对于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淡化海水的用水户,税务部门免征水资源税。山东税务部门编印了《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优惠政策指南》《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优惠政策指南》,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三免三减半”、对购置使用节水专用设备投资进行税额抵免等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237户企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款减免4.15亿元。滨州市落实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8954万元。2020年出台的《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非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实行市场定价。再生水利用应当给予财政补贴或者减免污水处理费”,促进再生水配置利用。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税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促进国家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为企业进行节水项目建设和节水改造提供支持。青岛、威海等市还通过调整水价、实施保底水量等方式,有力促进了再生水和海水淡化项目建设和开发利用。 

四是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落实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2020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9部门印发《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济银发〔2020〕118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包括节水领域在内的绿色项目的支持,激励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推广合同节水管理。2020年全省对节水项目等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投信4222亿元,发放贷款1148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省6家地方法人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23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向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绿色项目,发行主体数量和发行金额均居全国第2位。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在高校等用水大户中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同时积极对接有意向的金融机构,鼓励出台节水金融产品,采取降低门槛、优先放贷、优惠利率等政策,支持节水项目建设以及企业节水改造。东营市在教育系统探索开展“资源置换”型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对在校人数2000人以上的市属高校和中小学校改装免冲水小便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