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水 严控用水——东营市立法推动高效节水控水
时间:2022-11-29 来源:东营市水务局

山东省东营市率先启动沿黄九市“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主题协同立法项目,从“小切口”入手,选取《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作为本次立法主题,突出东营水资源禀赋特点,破解缺水难题。目前《办法(草案)》正式形成,完成东营市人大第二次审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东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东营市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为保证《意见》的顺利实施,深入推进节水控水行动,缓解全市水资源紧缺形势,破解黄河水超载难题,支撑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决定以《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作为东营市协同立法项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办法(草案)》起草工作,东营市水务局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同志具体负责计划拟定、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立法起草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形成《〈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推进计划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办法(草案)》起草工作高标推进,高效完成。

三是做好前期调研。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研究上位法精神和国家政策规定,赴三区两县实地调查,全面了解我市水资源现状,梳理目前深度节水控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论证协同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形成了协同立法项目调研报告。

四是稳步推进立法起草工作。起草严格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近年来国家关于深度节水控水管理方面政策规定,结合东营市实际情况,吸取外地经验,起草了《办法(草案)》,起草过程保持与东营市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紧密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项工作压茬推进。

五是广泛征求意见。3月下旬,通过网上社会公开、县区、部门发函、相关科室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了县区及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对《办法(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局党组会审议,形成《办法(草案)》送审稿,于4月6日报送市司法局,并集中开会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

目前,《办法(草案)》已经东营市人大二次审议。

《办法(草案)》具有较多的创新和亮点内容。一是突出节水优先,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办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三角洲的关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将节水控水摆在优先位置,以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为切口,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提高全社会对“节水优先”丰富内涵的充分认识,纠正水资源无序开发和不合理使用行为,推进全市水资源高效利用。

二是突出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健全节水控水管理工作机制。《办法》突出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农业、工业、城市的节水控水管理,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对多种水源的集约配置,提高黄河水资源的节约集约水平,达到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同时,《办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界定,形成政府主导、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推进的管理格局,解约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晰的问题。

三是突出计划用水管理,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办法》明确,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用水户用水量超过计划部分,按规定加征水资源税。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纳入计划管理的非居民和特种用水户用水量超过计划的部分,按规定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鼓励开展政府主导下的区域水权交易,在具备调水条件的不同区域之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范围内可以进行市场化交易。

四是突出东营水资源禀赋特点,破解缺水难题。东营市位于黄河入海口,在充分利用海水资源、加大海水淡化综合利用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鼓励引导海水淡化综合利用,有利于丰富我市水源结构,优化全社会水资源利用效率,着力解约黄河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的局面。同时针对东营市盐碱地面积广,石油化工、橡胶轮胎、火电、造纸等特色产业和服务业耗水较高等问题,分别制定了农业、工业、城市节水主要措施。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