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列入督查激励事项
时间:2022-11-04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切实抓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充分调动各区市开展节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区市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烟办发电〔2022〕72号),《通知》明确提出,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在安排水利资金时予以奖励支持。 

烟台市水利局传达贯彻《通知》要求,印发了《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区市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推进力度大、完成情况好的前5个区市予以督查激励。下一步,市水利局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指标标准相衔接,结合取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指标评价标准。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