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意见
时间:2022-04-06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关于节约集约用水系列部署和省有关要求,3月21日,山东省东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深入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东办字〔2022〕7号,下称《意见》),在全省地级市中第一个高规格出台落实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配套文件。 

东营市地处黄河三角洲入海口,是黄河流域最末端,受自然条件影响,生产生活长期依赖黄河水、取用地下水,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问题较为突出。

随着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水资源超载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东营市实施深度节水控水、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肩负重大使命、面临严峻挑战。2021年8月《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水节约〔2021〕263号)出台后,东营市迅速行动,结合东营实际,深入研究落实意见,先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现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根本转变,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意见》提出七个方面重要任务:一是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强调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约束、强化用水强度指标管控;二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要求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制定规划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三是推进各行业领域节水工作,从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等方面提出要求;四是加强中水、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要求严格落实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再生水利用率达标要求,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升雨洪水收集利用能力,加快推进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项目建设;五是加快推进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和地下水超采区压采工作,要求各超载县区如期实现超载治理目标,禁止抽取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用于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尽快实现工业用水由地下水向地表水转换;六是加强节水载体建设,支持企业、社区、公共机构等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到2025年火电、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成节水标杆企业;七是推行水权交易和水务经理制度,在全市探索开展区域水权交易,在年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单位推行水务经理制度。 

《意见》一并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印发的《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对支持节水载体建设、落实表彰奖励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扩大金融支持范围、拓展社会融资渠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完善价格调节机制等8个方面分别提出落实要求。 

为强化开展深度节水控水工作保障,《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将节约用水纳入对县区、市属开发区综合考核,作为约束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将节约用水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各级党校授课内容。加强政策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节水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王颖